两个月前的十七大确立了关注民生的路线。在国家发展大计上,力图让更多人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,提升居民收入,改善员工待遇,刺激国内消费。新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和同样在明年元旦起执行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合起来,反映出十七大民本路线的进一步落实。
不过,有人认为,考虑到国家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,尤其在大学生求职难,低端劳动市场仍是买家市场的情况下,“带薪年假”的落实情况仍不容乐观。
比如就有人站出来说:“一些企业职工和农民工,连双休日都不能保证,又何谈带薪年休假?”
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被认为是近10年来中国在劳动法规方面作出的最大调整,确定了劳动合同标准、临时员工聘用以及解聘补偿等事宜,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本、法律负担和义务。
然而在新法实施前夕,一些企业纷纷辞退员工、要求员工“自愿”辞职、重签劳动合同,引发了公众对这一法规的广泛争论。
对于这个新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的真实实施情况,我们将拭目以待。
你所在的企业是如何应对新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的?
希望大家踊跃站出来,谈谈实际发生的应对行动和预期实施情况等看法。